1月14日,在提前、超额并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要求的回访任务后,闻讯而来的河南省电视台法制频道对山阳法院的大回访活动进行了跟踪采访。
在回访过程中,由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朱宝林、副院长郝秀琴、以及案件承办法官汤四新、林素花共同带领省台记者对两名当事人进行了回访,本着“扩大活动效果、宣传先进典型”的采访目的,记者对本次回访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并对当事人以及院长朱宝林进行了全面的采访。
第一户回访的当事人赵建民是在一起施工事故中被高压电将双腿击瘫,年仅23岁的他已经完全的丧失了劳动能力,刚结婚不久的妻子也离他而去了,这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又蒙上了一层雪霜,经山阳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赵建民获赔12万元。在回访法官抬着食用油、大米等慰问品进入当事人家中的时候,大家都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在寒风似刀的冬日里,当事人家中竟然连一个小煤炉都没有,当事人赵建民躺在冷似冰窖的卧室里眼神呆滞的望着天花板。同样这些场景也给随行的省台记者带来了不小的震动,在随后朱宝林院长对当事人以及其母亲进行慰问的时候,记者详细的记录下了这个谈话过程并在回访结束后对赵建民的母亲进行了采访。“请问您对这次法院开展的对当事人进行回访的活动有什么感想以及通过赵建民的案件您对法院的工作有什么看法?”在采访中省台的记者向赵建民的母亲问道。“我真的没想到法院的法官尤其是院长能来我家来看我,并且还给我带来了生活用品,我十分高兴,也十分感谢同时我更要感谢的是法院在我们这个案件中给我们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使我们家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希望你们电视台能够多表扬这样的好法官、这样的好领导,因为他们确确实实的为我们群众尤其是我们这些生活上十分困难的群众做了好事,实事,我再一次的谢谢他们。”说道这里,赵建民母亲的眼眶已经湿润了,在回访结束后,赵建民的母亲来着朱宝林院长的手一直送到胡同口,嘴里一直不停地说:“谢谢你们,谢谢”。在告别了赵建民一家后,回访法官及记者一行来到了第二户回访对象的办公室。
第二户回访对象是焦作市灏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占明,因为其承建的商品房在交房日期上与业主产生纠纷,案件在山阳区法院进行审理,在法院数次对双方进行调节后,案件以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结尾。在对刘占明的采访中他说道:“以前最害怕的就是打官司,总觉的法院高高在上,高不可攀,法官都比较不近人情,很难沟通和交往,但是自从这次案件在山阳区法院的审理后,彻底的改变了我对法院的看法,认识到他们的工作确实很辛苦,也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冷酷,他们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也都有一付热心肠,是可以交朋友的。”
在回访结束后,省台记者对朱宝林院长作了采访,朱宝林院长说:“根据全国政法会议的精神和省高院下达的“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的通知和具体要求,在市中院的具体安排和部署下,山阳区法院积极地投入到大回访活动中去,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大回访活动的实施计划,并在回访活动中提出对回访当事人要做到“六到”的活动要求,旨在使本次活动能够真实的搜集到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法院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保证了本次活动能够发现在生产生活中确实存在困难的当事人从而对他们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缓解他们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能够真切的感受到来自法院的关怀和温暖,更加的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使本次活动能够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彰显当前法院工作的主题以及贯彻张立勇院的讲话精神,使法院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树立起更加良好的自身形象、为社会和群众服务的形象,切实履行好自身的审判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社会各项事业快速、有序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后盾。截至目前,我院仅用两天时间保质保量的回访当事人115名,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处于领先地位,提前、超额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回访任务,有效地体现了本次回访活动的目的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