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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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纪检组迅速学习落实“审判管理年”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01-18 17:01:38


    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年”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焦作中院纪检组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江院长重要讲话以及《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1月18日,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安平召集全体纪检监察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在全市方圆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就纪检组监察室如何贯彻落实“审判管理年”活动提出了总体要求。王书记指出,加强审判管理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在全市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是院党组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具体举措,是今年全市法院的中心工作。根据《“审判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纪检组监察室承担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效率监管、司法作风检查、违纪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任务比较重,全体纪检监察人员要义不容辞地投身审判管理年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把这项工作做好。

    王书记还要求大家会后继续深入学习《审判管理年实施意见》,领会精神,结合实际,认真思考围绕审判管理年活动如何把纪检监察工作抓出特色,如何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近期还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工作部署,纪检组监察室每个人都要针对在审判管理年活动应该做什么,突出做什么进行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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