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9日,马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赡养案件,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因子女相互推诿扯皮,就老人的赡养问题久久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告薛老太含泪愤然撤回起诉。
薛老太和丈夫共生育三男两女,现五个子女均结婚生子分家另过。丈夫去世后,薛老太一直独自生活,靠子女给付些粮油及零用钱艰难度日。近年,年过七旬的薛老太因体弱多病生活几乎无法自理,多次与子女协商老人的赡养问题,终因协商不成,起诉到人民法院。庭前调解中,子女们经法官做工作,都同意赡养老人,只是在赡养方法上达不成一致意见。两个女儿愿意多出赡养费,并负责老人衣服的洗涮、购买,只是因和老人不在同一村居住,长期住在哪个兄弟家伺候老人不方便,不同意和儿子一样按月轮流伺候老人。薛老太的长子、次子坚决主张男女平等,女儿必须同儿子一样按月轮流伺候老人并承担同样的赡养费,老人生病五子女分担老人的医疗费。两女儿对承担赡养费、医疗费无异议,还表示可以经常去看望母亲。薛老太的长子、次子坚持不同意。三子认为只要女儿多出赡养费,女儿可以不轮流伺候老人。薛老太见子女们为赡养自己吵闹不休,各说各的理,含泪向承办法官要求:“我不告了,我为三个儿子盖了房、娶了妻,现在怎么男女平等?”承办法官劝慰薛老太法律会保护她的合法权利的,薛老太不顾法官的一再劝阻,愤然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