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行政装备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大力开展节约型法院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保障体制,为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提高节约用电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法院干警坚持办公室、会议室等尽量采用自然光,并做到出门随手关灯。缩短办公室内庭院灯的开启时间,走廊、通道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尽量设定隔盏开灯,减少灯管数或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夏季使用空调制冷要按天气温度变化随时调整,并尽量减少使用时间,提倡在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耗能。下班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插线板总开关或拨下电源插头。
二是提高节约用水意识。及时更换已经老化的供水管线,安装或更换节水装置,严禁跑冒滴漏,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等公共场所设置节约用水的明显标志。
三是做好节油工作。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根据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积极推进和实行车辆定点加油、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制度。提高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
四是合理利用资源,抓好办公用品节约工作。坚持厉行节约、保障工作的原则,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领用。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加强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打印机、复印机的墨粉用完后,要利用墨粉盒重装墨粉后再次使用。
通过节约型法院建设的有效开展,保证了法院审判为重点的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为法院物质经费保障注入了“新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