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预防执行活动中存在的消极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执行工作建立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制度、自觉接受执行当事人监督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执行监督制约机制,使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步入了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焦作法院执行工作形成了卓有成效的多层次外部监督体系。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制度要求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积极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法院执行工作。采取重大强制执行措施前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积极办理人大交办、督办案件和政协提案。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评查。加强同党委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自觉接受执行当事人监督制度要求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大力推进阳光执行。建立执行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完善执行当事人监督执行工作。全市法院按照上述制度要求积极规范执行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信访案件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率大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