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工来说,过了正月十五、十六就是新的一年的开始。然而,将要外出打工的修武县高村乡习村16名民工,因年前的工资款未拿到手,迟迟不能外出,无可奈何之下,他们找到法院,没想到,仅两天时间修武法院法官就为他们解了这块“心病”。
去年8月,修武县高村乡付高生、付高成等16名民工,为在修武县承包工程的获嘉县人王刚打工,包工头王刚给付他们部分工资款后,剩余12500元工资款一拖再拖,一直不予兑现。新年过后,这些民工将要外出打工,但因年前所欠工资还没有落实,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十五、十六过后,16名民工合计后,就来修武县法院立案庭咨询。针对这起民工工资案件,法院法官高度重视,决定采取最快捷的方法为农民工解愁,当即下达支付令,立案庭庭长周白雁带领干警和农民工代表当即驱车到获嘉县找到当事人王刚,没想到当事人王刚也说了自己的“苦衷”,原因是他今年刚开始承包工程,购买了一批建筑工具,将这些工资款进行了垫付,手头也确实有些紧,想着来年挣钱后周转,了解这一情况后,法官和包工头王刚一起找到建筑商李某进行协调。建筑商李某听了这些情况后,非常同情,认为下期工程马上开始,就将包工头王刚的工程款提前预付20000元。在法官的帮助下,仅两天时间,16名农民工就如愿领到了各自的工资款,高兴地开始了新的一年民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