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活动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各部门依照分工快速行动起来,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始终坚持优先办理此类案件的原则,赢得了涉案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认为在全市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活动,在切实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利益上取得了实效。
在立案环节,山阳区人民法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度放宽立案条件 ,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从快立案。如原告赵甲敏诉樊松山等四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庭快速审查,及时立案,并及时转送业务庭进行审理,从立案到转送仅用了半天时间。该案到审判庭后,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亲自指派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一名庭长负责,优先、从快审理,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举证、交换证据,进行调解。
在审理环节,山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认真阅读卷宗,熟悉案情,分清责任,细致耐心做调解工作。如对处在审理阶段的原告杨增诉被告谢鸿卫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承办该案法官多次主持调解,最终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及时合议,及时下判,目前该案将于近期宣判。
在执行环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加班加点,忘我工作,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特点,认真研究工作策略,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如商城县计划委员会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一建公司焦作分公司一案,执行局干警牺牲了星期天、节假日和晚上休息时间,在不到一星期的时间内即将涉案标的达82万元的该案执行完毕,依法及时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