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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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10-03-12 11:04:28






    3月12日上午,焦作中院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院党组书记、中心组组长江金贵主持了会议,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的重点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院纪检组长王安平做了两方面的重点发言:一是谈自己对中央纪委颁布“准则”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贯彻实施 “准则”提出几点建议,特别是要采取九项措施做好学习宣传活动,制定活动方案进行专项对照检查。

    中心组其他成员也作了发言。孙兰华副院长建议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防止出现灯下黑;韩文太副院长表示要做到“学习好、贯彻好、模范好”;专职审委会委员李长起提出要“与时俱进加强中院纪律建设”。

    最后,江金贵院长对学习贯彻“准则”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他强调说,学习贯彻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有充分的时间保证,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的同时,各部门也要认真组织学习,特别是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扎扎实实学,联系思想实际学”,要做到“熟知熟记,入脑入心,充分认识和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领导干部遵守“准则”是刚性要求,是硬任务。落实“准则”必须从党组班子做起,各部门领导也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落实要“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要严于一般干部,遵守要先于一般干部”。三是要加强机制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审判工作特点,研究采取符合中院实际的措施来进一步贯彻落实“准则”。纪检监察部门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对中院各部门学习贯彻执行“准则”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要做好重点检查监督。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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