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高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推动“审判管理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焦作中院决定进一步完善科学的激励竞争机制,设立“案件质量奖。
此项工作得到了焦作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意市中级法院每年在办公经费中拨出专项经费设立“案件质量奖”,对年终法官绩效考核中涌现出的“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焦作中院院长江金贵要求全院干警要以审判管理年活动为抓手,以绩效考核工作为标准,消除“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观念,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争取实现“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上台阶”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官个人绩效考核档案,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绩效考评制度和审判质量管理体系,科学评价法官在案件公正、效率和效果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