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焦作中院刑一庭高度重视案件质量,把好六个关口,确保刑事审判高质、高效。截止目前,刑一庭结案率达到71%,较去年同期上升6个百分点,审判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无一起省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坚持配合监督,把好“立案关”。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认真审查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材料的证据形式、案件管辖等,做好立案审查工作。对于不在押的被告人,视案件情况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对于同一起案件多名被告人分散羁押的情况,及时协调尽量集中关押。针对不同案件类型确定审查重点。如对于被害人死亡的案件,重点审查其尸体是否火化;对于经济犯罪案件,在认真审查证据的同时,重点审查赃款赃物的去向,为下一步的案件审理打好基础。
(二)坚持审判公开,把好“庭审关”。要求承办人在庭审前必须严格审查诉讼证据,归纳出审理的重点和合理的疑点,精心准备庭审提纲;在庭审中严格程序,强化庭审功能,把证据的分析与认定放在庭审的首要位置,对所有证据均在庭审中逐一质证认证。
(三)坚持集体合议,把好“评议关”。充分发挥审判组织的作用,对于一般案件,由合议庭讨论决定;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则交全庭干警集体讨论把关;必要时,由主管院长召集刑庭庭长和业务骨干组成刑事审判专业组,对案件进行再把关。参加评议的人员在发表意见时,必须有理有据,不能随声附和,保障评议质量。
(四)坚持逐级审签,把好“文书关”。规定一审案件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必须由庭长审核,最后由主管院长签发。对法律文书校对实行四把关,即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庭长和主管院长,对裁判文书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文字表达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建立裁判文书评比制度,每月评选出质量高的和质量较差的裁判文书各一份,奖优罚劣,以此督促干警改进审判作风,认真提高文书质量。
(五)坚持快审快结,把好“审限关”。为杜绝案件超审限现象的发生,刑一庭强化对刑事案件的流程管理和审限跟踪,对立案送达、开庭合议、文书签批、案件报结、案件移送等期限,都作出详尽的规定,督促承办人在审限内结案,提高结案率。每周工作例会上,对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讲评,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六)坚持“少杀慎杀”,把好“死刑关”。首先,严格死刑标准,做到当严则严。对于严重刑事犯罪,如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对于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如累犯、惯犯以及毒品再犯等,均依法从严惩处。如在被告人王某等涉黑案中,被告人王某参加公共场所聚众斗殴,持枪向保安人员开枪,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罪行极其严重,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并被最高法院核准。其次,区分不同情况,做到该宽则宽。我市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死刑案件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债务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方面。这类犯罪一般事出有因,对象特定,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有一定区别,对这类案件一般慎重适用死刑。对于附带民事赔偿到位的死刑案件,如果被告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获得被害人方谅解,一般依法从轻判处;对于侵害不特定公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暴力犯罪,则不因为赔偿到位就不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