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至17日,焦作中院行政处遵照院党组的指示精神,对我市有“两庭”建设工作任务的法院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
我院法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利用3天时间,深入施工现场,逐一对2008年以来,我市人民法庭被列入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而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博爱法院许良法庭、界沟法庭、沁阳法院的第四中心法庭和修武法院的周庄法庭,列入国债资金建设而未动工建设的马村区法院和中站区法院审判法庭进行了拉网式督导、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对目前仍未动工建设的法院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明确要求限期开工建设、限期完成建设任务,对“两庭”建设工作开展好的法院进行了通报表扬。同时,要求各法院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分清责任,抓好落实,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再不能因个别法院的“两庭”建设任务未完成而拖全市法院的后腿,影响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坚决落实焦中法(2010)1号文件精神,落实“两庭”建设月进度报告制度和完成时限,确保我市各级法院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两庭”建设 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