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8点30分,随着焦作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胜利的的一声槌响,上诉人孟州市冠达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谢文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开庭审理,这是焦作中院2010年的首个观摩庭,也是该院在全市法院开展“审判官理年”活动中的一项重要举措,由负责案件管理的立案庭从一周中排期开庭的案件中随机抽选。
庭审中,焦作中院观摩庭评比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庭室负责人作为评委现场对庭审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庭前工作、庭前前奏、焦点归纳、焦点调查、终结性陈述、庭审小结、庭审调解、合议庭用语及分工、庭审效果、综合评判等十个方面。
据了解,焦作中院庭审观摩活动是为了认真贯彻院党组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扎实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同时促进审判人员庭审仪表、驾驭庭审的能力、灵活处置能力、调解艺术等方面的提高,切实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观摩庭活动将从即日起持续到本年度到11月份,最终将每个观摩庭的考核结果作为“审判质量奖”的依据计入法官绩效考核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