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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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法院对评估拍卖执行新规 委托机构随机选定

  发布时间:2010-03-23 15:05:01


    今后,当事人协商选定委托机构的办法将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公开随机的方式选定。近日,焦作中院正在加紧编制关于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机构的新名册。该名册的编制主要依照去年后半年最高法出台的新规定,制成后将适用于焦作市、县、区两级法院。

  焦作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范围内,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案件逐年增多,相关环节的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司法公正。最高法去年后半年出台《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指导法院相关工作。

   在16条新规中,其中有数条与委托机构名册编制工作相关,显示了名册编制的重要性。如按规定,法院在编制名册时,应当先期公告;并由司法技术管理部门、审判部门、执行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可邀请评估、拍卖行业的专家参加评审;名册编制完成后,法院还将对其进行动态管理,把不能依法完成委托事项的机构及时剔除出册。

 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委托机构的办法将被取消,按规定要统一在名册内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选定。而且在选定之前,法院应当提前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法院可将选择机构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焦作中院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按照新规定编制名册以及按新规程序选定相关委托机构,将更能体现监督、制约的原则,并有利于防治司法腐败,更好地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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