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为财产分割而反目成仇的张某、孙某,近日在焦作中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自此一起长达1年的婚后析产案被圆满化解。
2008年4月,张某与孙某喜结连理,过上了幸福的二人生活。然而,婚后仅仅一月,张某便怀疑妻子孙某与他人有暧昧关系,常常对妻子进行监督、盘问,夫妻关系迅速恶化,吵骂成了家常便饭。感情破裂后,孙某起诉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张某对判决中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内容不服,遂上诉至焦作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中,张某要求孙某返还其赠与的手机、电动车、三金(项链、戒指、耳坠)、家俱等全部财物,并气愤地说:“即使手机现在只值一元钱,电动车只剩一个车轮也要还!”孙某则说:“这些东西都是张某赠与自己的,不应该返还,而且手机已丢失半年多。”双方在法庭上争得是面红耳赤,互不让步。主审法官汤学军见此情景,认为此案决不能一判了之,如果宣判,双方矛盾将更加激烈,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汤学军法官主动当起了和事老,苦口婆心地给双方做思想工作。由于双方当事人无法面对面交流,一见面就吵架,汤学军法官就采取了背对背式调解方法,一个一个地单独开导,给他们解释法律问题、讲明利弊得失……经过三天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孙某返还张某三金,电动车和手机不再返还,家具归女方所有。
事后,双方都释然地说:“闹了一年多,现在问题终于解决了,我们俩也算是好合好散了,谢谢法官给我们帮助,今后我们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