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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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法院四项举措服务企业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0-04-13 15:52:24


    今年以来,中站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当前人民法院依法服务大局的根本任务,以市中院开展的“爱民进万家大走访” 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有力措施,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扎实、全面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企业联系制度。主动送法上门,了解企业目前经营状况,掌握企业职工对法律的需求,积极指导企业在签订经营合同前审查对方资质,查明经营状况,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告知提示制度。针对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有关政策的调整,该院以司法建议和介入指导的方式予以告知和提示,为企业出主意,谋思路,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质量和水平。

    三是强化调解,力争“双赢”。对待涉及企业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以“和为贵”为目的,进一步强化调解工作,最大限度的实现企业债权的实现。对待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积极引导劳动者与企业共度难关,缓解企业生存的压力。

    四是建立司法救助机制。该院针对当前的特殊时期,尝试将司法救助适用于中小企业,积极探索在民事审判领域,与有关部门及时加强沟通联系,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对接,为涉诉中小企业减轻负担。工作中,该院领导亲自带领有关人员深入企业,荐言献策,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克服眼前困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今年1至3月份,该院为中站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70余万元。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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