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中曾这样描述过: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培根也曾说过:一次错误的判决胜过十次犯罪。可见,在当今社会,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法官在法律制度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由此法官的品格与追求也越发显得重要,本文试从三个方面来论述法官的品格与追求,那就是:亲民爱民、公正高效、廉洁自律,而这些恰恰是让法官赢得尊敬的一个前提条件,只有加强这些品格建设,才能在当今社会中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基层法院也应该从这三个方面入手来促进法官的品格修养。
一、亲民爱民是第一品格
笔者认为,法官的第一品格应当是亲民爱民,一名法官没有亲民和爱民之心,那么一切都将是枉谈。所谓亲民,就是要求法官要亲和群众,从思想感情上亲近、贴近群众,深度体察民情、深情关注民生、深切关心民疾。多到群众中去,多与群众沟通联系,通过司法活动加深和人民群众的感情。要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以当事人为本,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和优质、高效的服务,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高院部署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正好体现了司法爱民为民的要求,做为基层法院的法官应发挥前沿阵地的优势,树立司法亲民情感,密切联系群众,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法官亲民体现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期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更为广泛的其他社会权利;期待对案件依法作出裁判,更期待从根源上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要求司法结果公正,更期待司法过程公开透明;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求法官是公正的、清廉的,更期待法官是和蔼的、亲民的。对此,法官要从司法亲民是司法为民的根本这一心理层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和要求,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实现化解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司法目的。
法官爱民亲民要有长期系统的司法为民性质的工程做载体。今年以来,我院立足审判本职,开展实施法官下基层、法官联系企业、民安工程、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为保障这些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我院出台了严密规范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对活动予以指导和规范,使整个活动在制度指导下规范有序进行。我院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巡回审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科学指导、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在厂矿、企业、学校、乡村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等多种形式,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提高广大干群法律意识,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在活动中:法庭建起了巡回审判庭,庭审活动中的以案说法从民事审判逐渐拓展到刑事审判,法官说法的空间从当初的走出审判庭拓展到田间地头、企业、工地等一般群众到看守所的服刑人员。我院法官本着司法为民、司法亲民的工作理念,以争先创新的精神风貌,以“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举措,拓展空间,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在活动中化解纠纷,消除矛盾,促进了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同时又促进了当事人和法官之间、人民群众和人民法院之间的和谐。实践证明,法官只有彰显司法亲民之风,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新需要和新期待。
二、公正高效是第一追求
公正高效是法官最应追求的,面对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质量、效率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法官和法院必须要以“公正高效”为追求,法官要通过强化学习,提升素质,来使自己的综合司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而法院要通过管理机制和科学考核等方法来实现公正高效。
公正高效与审判质量是一个紧密联系的逻辑体。作为基层法院只有提高审判质量,才能促进法官的公正高效,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又是当今社会人民群众普遍追求期望的。为了提高审判质量,今年以来,我院以制度落实年和审判管理年为契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出台了系列制度,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修订了《沁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以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当事人权利。二是出台了《沁阳市人民法院案件评查记分办法》、《沁阳市人民法院案卷评查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全院的案件评查工作。三是成立了案件评议委员会,出台了《沁阳市人民法院案件评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案件评议工作。在出台制度的基础上,我院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来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一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文书质量,在全院开展了裁判文书质量评比活动。二是继续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最大限度的接受群众对案件的监督。三是强化清华紫光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使用,确保一月一点评一分析,增加对案件管理的科技含量。
为了促进干警的公正高效,我院还建立了“评优评先看政绩、提拔任用靠能力”的科学、平等的竞争激励机制,全面实施了审判、执行、行政、法警分类量化考核制度,对干警实行全面的绩效考核,并对干警和部门进行每月一排名、一点评。
三、廉洁自律是第一保证
法官违法是可怕的违法,丧失了公信力的司法是很危险的。所以说,法官必须要廉洁自律,没有廉洁就没有一切,美国著名大法官哈耶尼说过,“对正义的实现而言,操作法律的人的质量比其操作的法律的内容更为重要”。法官应当视法律为生命,不能把权力、关系、私利等放在法律之上。公正是法官永远的追求,而廉洁自律则是公正的保证。
法官必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受得住委屈。时代楷模宋鱼水法官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人要甘于寂寞,要始终保持一份内心的安静。”而东汉时期伟大的唯物主义思想家《论衡》的作者王充也在书中写到:“得官不欣,失位不恨.处逸乐而欲不放,居贫苦而志不倦。”在官位、权力高度结合的封建时代里,在“心存高官、志在巨富”的旧官场中,能这样淡化“官本位”的观念,实在是难能可贵,启人心扉。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法律人,无论职务高低,都要能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而要真正做到这些,就应该推掉“文山会海”,迎来送往,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少一些不必要的交际应酬。面对灯红酒绿、荣誉金钱、功名、权力、美色的诱惑,能守住清贫,耐得寂寞,做到“从容入世,清淡出尘”。要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严格自律,做到清正廉洁。
同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就应远离声名与浮华,做到胸怀坦荡,坚忍贪欲,严以律己,为人耿直,心系百姓,为人民司法,不媚世俗,守住清贫,甘于寂寞孤独。在宁静中积淀,在清贫中自安,在寂寞中有所作为,在清贫与寂寞中修炼人生,做到“格在梅之上,品在竹之间”。当今,有些法律人就是以应酬多、会议多为借口,没有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更有甚者沉迷于吃喝玩乐、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上,失去了一个法律人做人的人格和尊严,没有真正做到轻财、律己、戒奢,最终失去了精神支柱和灵魂,而所有这些,都是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背道而驰的。作为法律人就应该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时刻想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保持一颗健康清醒的头脑,而金钱、财富、地位就像闪闪发光的肥皂泡,当被吹得膨胀时,终究是要归于破灭的。法律人如果都能做到像宋鱼水说的那样,甘于寂寞,始终保持一份内心的安静,那么,我们就能在清贫与寂寞中修炼出人生的最高境界和像竹一样的品格,从而去赢得人民群众的口碑。
当然,除了以上三项,其它诸如服务大局、忠于法律、奋发进取、业务精良等等都是法官所应具备的,作为基层法院该如何促进这些品格的修养呢?笔者认为该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一、严格教育,弘扬正气
加强队伍建设,重在教育引导。政治思想教育是队伍建设的基础。当前,要进一步加大正面灌输的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着力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全面准确地理解科学发展观,并用以指导法院工作,坚持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要通过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严格规范全体干警的职务行为,从严治院,弘扬正气,突出检查八小时之外是否做到严格自律。除了坚持严格的学习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会议教育之外,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开展个别的批评帮助。通过教育,使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
二、关心激励,鼓舞士气
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必须坚持从优待警。近年来,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许多干警经常放弃节假日,晚上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紧张疲劳,影响了健康状况。为此,一定要关心和爱护干警,关心广大干警政治上的成长和进步,为他们岗位成才、建功立业创造条件。尤其对那些由于坚持原则、公正执法而遭到诬陷和非议的,要敢于为他们讲话,为他们撑腰壮胆,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要尊重干警的健康权和休息权,将干警视为做好各项工作的不竭源泉,并尽最大努力为干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体察干警疾苦,努力解决干警实际困难,尽力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要关怀干警健康,定期为干警体检;要组织并鼓励干警参加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消除疲劳,陶冶性情,鼓舞士气,提高斗志。
三、制度约束,形成风气
没有制度约束和监督的管理,就不是有力的管理。一支队伍如果规章制度不健全、约束机制不完备,就难以成为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为此,法院要有一整套严格科学的规则,确保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建立健全全院党务和院务工作规程,建立健全案件各个环节的质量评查制度,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及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干警职务行为的标准与个人行为的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使法院的各项工作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约束、事后有监督,在此基础上,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形成风气。当前,要特别注意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防止有制度不贯彻、有要求不落实的倾向。
四、选贤任能,富有朝气
任何事业的发展,都需要一批又一批人去推动。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肩负着神圣而崇高的使命。法院队伍建设一定要置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中作长远考虑,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信任和认可的干警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培养年轻优秀后备干部,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要有计划地从高等政法院校的优秀毕业生中引进后备人才,不断增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后劲。要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能上能下、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组织考察、群众评议、定量考核的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关口前移、反馈灵敏、责任追究的监督机制,创造选贤任能、唯贤是举的用人环境,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法院的整体队伍朝气蓬勃,充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