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明几净、设备优越,这是我参观过的众多法律援助中心中环境最漂亮、条件最好的办公场所之一,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如此优越的法律援助中心,足见山阳区法院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山阳区法院观摩过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后,感慨地说。
4月14日,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在焦作市召开。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孙剑英、河南省副省长秦玉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主管厅(局)长、法律援助处(中心)处长(主任)等130人参加会议。
开幕式结束后,与会人员一行来到山阳区法院进行现场观摩。在该院视频会议室观看了焦作市司法局制作的“法律援助专题片”。对于该市法律援助工作10年在全省目标考核中名列第一的成绩,与会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
专题片播放结束后,赵大程副部长等领导又视察了由山阳区法院投资建成的“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视察中,与会领导对山阳区法院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办公场所以及办公设备赞不绝口。
山阳区法院赵玉军副院长介绍说,为了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2009年,新上任的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宝林对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提供3间办公室当做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场所,在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山阳法院又投入近10万元,购置了电脑、空调、饮水机以及其他全新的办公用具,并对办公场所进行了重新装修,尽最大可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各种便利。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在法院内部,既方便了双方当事人在立案之前进行庭前调解,又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资源,减少诉累。该院司法救助案件40%来源于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援助的案件,对于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援助的案件,法院采取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尽快解决问题。同时,最大限度采取强制措施,保护他们合法权益。法院院长接待室、立案庭导诉台针对来访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积极与法律援助中心结合,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政策答疑。在党委领导下,与区信访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结合,对于涉法涉诉案件及其他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共同解决。化解了一大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该法律援助中心建成后,已成功调解案件200余起,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