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以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的绩效考评工作紧紧围绕“建立制度、任务分解、日常督查”三大方面进行,收效显著。
山阳法院党组对2010年绩效考评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具体采取了如下三项措施:一是建章立制,重在落实。该法院成立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高院、市中院关于绩效考评工作的要求,结合山阳法院的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山阳区人民法院各部门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根据年初部门调整情况,重新制定了《山阳区人民法院部门工作职责》及其他各项制度,并注重制度落实。二是任务分解,细化目标。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绩效考评工作任务,对全年任务进行了分解,从班子领导、中层部门负责人到普通干警层层签订了绩效工作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内容涵盖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法制宣传信息调研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等绩效考评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为每个部门、每名干警建立了绩效工作台帐。三是指导督查,常抓不懈。在本院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等部门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工作。重点是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绩效任务完成的进展情况,从而确保今年绩效考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争取在全市法院取得好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