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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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安宁的守护神

——记全国模范法官、孟州市人民法院西虢中心法庭庭长贾红星

  发布时间:2010-04-21 12:14:59



    神态有点拘谨,说话温文尔雅,乍一看上去,记者很难把他与威严的人民法官联系起来。
从事审判工作17年,累计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600余起,扣除星期天和节假日,几乎不到两天就办结一起案件,调解、撤诉以及服判息诉率达到90%,且无一起出现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乍一听上去,记者很难把这些骄人的成绩与一位扎根基层法庭的法官联系起来。
    这位法官是今年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的孟州市人民法院西虢中心法庭庭长贾红星。
    近日,记者慕名来到孟州市。一谈起贾红星,同事们都说他:认真细心,办案有方法;当事人夸赞他:办案公正,体谅人,特有耐心;法院领导对他的评价是:把老百姓当成了自己的亲人,把维护法律的尊严当成了自己的神圣职责;孟州市人大常委会编发专题简报称赞他:不为办案而办案,能真正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民喜欢的好法官”,这是孟州市西虢镇三道沟村四组村民对贾红星的由衷评价,多年来,贾红星也正是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诠释着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官的理解以及对百姓的感情、对安宁的守护,珍惜着这份难得的口碑。

    我们不光要有把案件办对的能力,还需要有化解问题的能力,消化问题的能力。
    1987年,贾红星从政法学校毕业分配到孟州市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到先后出任民庭副庭长、东小仇法庭庭长、城关法庭庭长,1998年任西虢中心法庭庭长,大凡经手的民事案件,他都保持一条原则:不光要把案件办对,还要消化矛盾。
    作为庭长,贾红星常常教育身边的干警:要使人民群众满意,不能光说在嘴上,关键要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有了纠纷起诉到法院,往往是因为无奈,俗话说,通则不痛,痛则不通。我们当法官的要想中医行医那样,做到“望、闻、问、切”把准脉搏,切不可头痛医头、脚疼医脚,既要注重法律效果,也要注重社会效果,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2000年春天,贾红星在审理解照心等8名承包户诉全义村许某198户农民抢走495.5亩土地的案件时,发现原告提供不出许某等3名被告为组织者和侵权的依据,按照法律规定,本可依法驳回原告的请求,审结此案,但贾红星考虑到这是一起特殊的土地侵权案件,如果草率结案,将会引发更大的纠纷,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
    经过多次深入调查,贾红星了解到由于全义村委班子换届,新村委和原村委执行政策不统一,造成干群关系恶化,群众对新村委班子意见较大,多次上访告状,为发泄不满,该村198户群众将村委发包给8名原告承包295.5亩土地抢走分到各户耕种,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从根本解决问题,彻底化解矛盾,贾红星带领全庭干警8次召开村干部会、党员会、群众会,耐心宣传政策,讲解法律知识,经过20多天的不懈努力,使干群矛盾得到了缓解,化解了干群纷争,198户群众将所抢得的土地全部退还给承包户耕种,最后原告高高兴兴的撤回了起诉。全义村王老汉紧紧握着贾红星的手,激动地说:“我不太懂法律,但我相信党,相信共产党的法官是为人民办事的,你们跑前跑后,为俺的事操碎了心,你们不愧是人民的好法官!”。
    在基层法庭从事审判工作17年来,贾红星总结出的“三个环节抓调解”、“三道防线促调解”、“三项措施攻调解”的调解经验,被上级法院采纳和多家媒体予以报道。
    作为一名法官,在履行神圣的审判职责时,要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古人说得好,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贾红星认为,只有公,才能保持一身正气;只有公,才能战胜一切邪恶;也只有公,才能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东小仇法庭工作期间,他负责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花某诉孟州市某单位人身伤害致残请求赔偿,该单位领导凭借在市里的显赫地位多次找人向他说情,企图推卸责任。在说情无效的情况下,这位领导亲自找到他,软硬兼施,还忠告他:当个庭长不容易,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是小心自己的乌纱帽为好。面对压力,他没有屈服,当场表示:宁可丢乌纱帽,也得依法办事。最后他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该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各种损失4万余元。
    贾红星所管辖的城关镇地处孟州市城区附近,当事人人员复杂,办起案来难度较大,一件普普通通的案子时常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干扰。一些好心人常劝他:办城关的案件,要眼头活点,不要得罪人,以免引火烧身。他听了总是一笑了之。
    有一次,贾红星负责审理城关镇东街张某拖欠他人借款案件,张某的儿子和几个地痞找到贾红星,先是以请客拉拢,后又搬出红星的中学老师说情,均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的张家扬言,如不给予照顾,小心儿子上学的安全。面对威胁,贾红星同样没有退却,他斩钉截铁地警告张某的儿子:法院办案是依法办事,如果依靠地方黑恶失礼扰乱诉讼,绝对没有好下场。后经过公开审理,他依法对此案做出了公正判决,并报院长批准对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张某做出了治安拘留的处罚。此案的公正审结在当地产生了很大震动。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有一颗公正的心,还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称职的法官!

    对每一起案件的裁判,从法律上讲也许是公正的,但是公正的裁判未必能使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法官被误解、受委屈也是常有的事。
    有一次,贾红星审理一起李氏兄妹继承案件,因兄妹关系不和,妹妹怀疑哥哥将父亲的一万元遗产独吞而诉诸法庭。开庭审理时,双方各不相让,但妹妹也确无依据能证明哥哥侵吞父亲的遗产。李家妹妹为了打赢官司,利用教师的身份让贾红星的儿子替她说情,贾红星没有理会儿子的说情,再次开庭时以证据不足依法驳回了李家妹妹的诉讼请求。没多久,儿子的座位就从中排被调到了最后一排。面对儿子的埋怨,贾红星认真地开导儿子:座位在哪并不重要,只要刻苦学习,坐什么位置都一样。
    两个月后,李氏兄妹在清理父亲的住室时,无意中在条几桌背面发现了父亲用胶带粘着的一万元存折。真相大白后,老师主动又把贾红星儿子的座位调整到了中排位置。
像这样因恪守公正而不被理解的事情,贾红星经历了很多,谈到所受的各种误解和委屈,记者问贾红星怎么想,他淡然一笑:“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有一颗公正的心,还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称职的法官,才能不让手中的天平倾斜!”

    法律就是一杆秤,如果为了一己私利,让法律的天平倾斜,那老百姓还有啥盼头呢?
    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收人家的理亏。贾红星常以此教育身边的干警。他要求干警做“五官端正的好法官”,即“身不懒,勤政为民;手不长,两补清风;嘴不馋,防微杜渐;眼不歪,明察秋毫;耳不聋,兼听则明。”
    去年2月,温县农民王小文到孟州打工,工头无理克扣其工资3000元,经多次讨要无果,便诉至法院。开庭前,王小文考虑到自己是外地人,担心办案人员欺生,经旁人指点,他抱着试一试的心里,买了两条高级香烟找到贾红星,意在让他主持公道。“法院审案,不分生人熟人,看的是证据,讲的是法理。”他告诉王小文要相信法律,拒绝了他的礼品。
    开庭审理时,贾红星依据实施和法律做出了公正的判决,判令工头如数支付王小文的工资,并在三天内把工资款给追了回来。拿着得手的工资,想着贾庭长的为人,王小文十分感激,他特地从温县赶到西虢法庭,将一面“秉公执法 为民着想”的锦旗送给了尊敬的贾庭长。
    贾红星说,自己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上有高堂老人,下有在校读书的儿子,妻子下岗多年,仅凭自己的工资维持全家生活,常常是捉襟见肘,自己也梦想着过上丰足的生活,可君子尤其是手持天平的法官求财,必取之有道,否则倾斜跌倒的不仅是天平,还有自己。
    贾红星和爱人有个“约法三章”,一是家里人不得过问案件情况,二是不准收受当事人的钱物,三是不得替当事人说情。2005年的夏天,他在审理一起赔偿案期间,当事人委托其代理人将一台空调送到他家,尽管入情入理的话说了半个多小时,他的爱人还是没让那位代理人进家门。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西虢中心法庭的10年间,通过不间断的宣传教育和温情执法,西虢中心法庭辖区的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由2005年最多时的近500起下降到2008年的210起,尤其是赡养案件下降比率高达60%。西虢中心法庭连续四年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最讲理、最公正、最闻名、最廉洁”的“四最法庭”,他个人也因成绩突出连续10年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被河南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五次,2005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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