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出现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他们一行9人,分别就坐于法官两旁,虽然是普通群众,却可以当庭向法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在案件判决前,法官必须征询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批神秘、具有“特殊权力”的客人就是焦作法院选录的首批“人民审陪团”。
人民陪审制在我国由来已久,陪审团在焦作出现却是头一遭。
在现场观摩的焦作中院副院长韩文太介绍说,这是焦作市第一起由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的刑事案件,焦作中院高度重视,特地召集两级法院的刑事法官50余人集体到现场观摩学习,为“人民陪审团”制度在全市两级法院的推广做好充分准备。试行该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司法民主,增强办案透明度,拉近案件当事人与法庭的心理距离,减少对抗因素,增强他们对法院工作和裁决结果的心理认同,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促使他们服判息诉。此外,通过推行人民陪审团制度,打开法院的大门,让社会公众零距离接触法院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提升法院的公信力。
9时40分,随着审判长的法棰敲响,一名年轻的被告人被带上法庭,庭审开始。审判长逐一介绍参与庭审的陪审团成员,他们有教师、公务员、农民、工人等来自社会各个行业,旁听人员不禁对陪审团成员投去敬意的目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某伙同他人于4年前对一名初中学生采取殴打、恐吓等暴力方式抢劫了50元钱,虽然抢劫钱数目较小,但是社会影响恶劣,对被害人的心灵造成了较大伤害,要求法庭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定罪量刑。法庭调查阶段,陪审团成员葛长寿向法官递上了一张纸条,要求询问被告人实施抢劫行为时是不是在校学生……
随着庭审程序的进一步深入,案情逐步清楚。10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对案件进行合议,陪审团成员也在合议室展开了积极地讨论……20分钟后,继续开庭,陪审团团长王小全代表陪审团当庭向主审法官提交了案件评议书,大家一致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被告人在作案期间尚不满18岁,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对其从轻量刑。11时,合议庭在充分考虑了陪审团的意见后,审判长对该起案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闭庭后,韩文太副院长对全市两级法院下一步深入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全市法院于4月底之前建立5000人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库,每个基层法院不少500人;每起案件的陪审团成员要由电脑随机抽取20至30人,然后根据各成员是否应当回避、能否参加庭审等情况最终确定9至13人;全市法院要在6月底前至少开5个由陪审团参加的庭审,进一步促使该项制度在焦作法院全面开花,奏出和谐的最强音。
记者离开武陟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时候,该案件人民陪审团团长王小全仍在庭上奋笔疾书,他要及时记录下这一历史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