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两起特殊的执行案件,男女双方均系老年再婚,由于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经二审判决离婚后,二人又因对方不履行义务同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现年75岁的姚某(男)与63岁的李某(女)几年前因老伴病故或离异加之子女均成家,生活愈加孤独。遂于2003年认识后,经过一段时间接触,就于2003年11月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较差,双方常因家务琐事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姚某于2008年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经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同时对双方财产予以分割。姚某与李某最大的争执在于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姚某原租住房屋拆迁换购的一套房屋,经法院审理认定该房屋属姚某所在单位安置姚某的福利性房屋,姚某不具有完全所有权,遂判决该房屋归姚某居住,姚某给付李某购房款1.3万元。
判决生效后,姚某未支付李某购房款,李某于是仍居住在原房屋中不肯搬走。后姚某与李某同时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年事已高,不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就多次苦口婆心地给双方做工作,然而此时夕日的伴侣已经形同陌路,更多的是埋怨和不满。执行干警没有气馁,而是从更妥善的角度思考解决办法,尽量使双方权利得以平衡。鉴于姚某身体有病手头也不宽裕,一下子拿不出1.3万元,执行干警就多次上门做其家属工作,最终姚某的女婿同意替姚某给付李某部分购房款。在执行干警不懈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姚某先期给付李某7千元,余款逐月扣取姚某工资收入用以支付李某,李某从该房屋中搬出。双方对法院的处理结果都表示非常满意。至此,一桩婚姻引发的两个案子同时划上了句号。
案子结束了,但由此留给执行干警的思索却颇多。案件处理过程中双方老人羸弱的身体、疲惫的神态、以及姚某子女对李某厉声指责的情形,都深深地印在执行干警的脑海中。如今老年人再婚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孤寂的老人对晚年幸福生活的追求证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在逐步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许多黄昏恋在异常艰难地进行着。还有一部分老人像本案姚某、李某一样,婚前简单了解即匆匆再婚,婚后因为缺乏感情基础、性格不和、子女问题等原因又草草分手,其间又夹杂着财产分割等问题,曾有的一丝感情也因诉讼消耗殆尽,当事人耗费大量精力的同时对身心也是一种巨大的伤害。在此,我们真诚地建议老年人再婚时一定要谨慎,婚前一定要对对方有充足的了解,把子女、财产问题都面对面地谈清楚,最好能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最后尽量征得亲人的理解和支持,为晚年的幸福生活奠定感情基础和家庭基础,只有这样建立起来的婚姻才会更稳固,老年人才会有一个愈加幸福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