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法院积极探索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从关注和保障民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着手,大力开展诉调对接互补工作,从源头上消除阻碍农村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从根本上巩固扩大农村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
为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该院根据温县特殊的人口构成和地理差异,投资300余万元对全县三个中心法庭进行重新选址新建,配备了接待室、调解室、人民调解员休息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等场所,在偏远的小浪底移民滩区和村庄分别设立了9个巡回办案点,183个便民联系站,形成了庭、站、点、员相辅相成的网络结构,法庭人员随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诉求,开庭审理案件。与此同时,该院还为法庭配置了招手即停的巡回办案车,法官随时听讼记录,当场开庭审理;为辖区群众印制了便民诉讼卡,群众可据卡上的审判人员的联系方式预约上门服务,调处纠纷。
依托便民诉讼网络的优势,该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纽带作用,不断扩大基层法庭的功能和作用,在全市率先实行将立案权下放到基层法庭,各法庭负责本辖区内民事纠纷的接待、审查立案工作,人民法庭对于可调解的民事纠纷,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告知诉讼风险,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组织人民调解组织按人民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由人民调解组织制作调解协议书。对不具备诉前调解条件和不能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庭决定是否立案受理。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法庭立案86起,审结55起,诉前调解结案178件。
加强和巩固基层民调组织建设,是化解基层疑难纠纷案件的坚实屏障,是保证矛盾纠纷不出村,不上交的切实措施。该院从提升民调人员整体素质入手,通过制定案件通报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民间纠纷调解登记制度等一整套指导人民调解制度,进一步对民调组织进行了规范;帮助民调人员建立民间纠纷调解台帐和接待台帐,建立健全民间纠纷调解档案;完善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民调人员学习体会交流会,为民调组织订阅法律刊物,组织民调干部参与实案调解,从实践中历练民调干部提高调解能力;将能力强、热情高的民调主任通过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年终由院里给予报酬和奖励;实行定期“会诊”,对带有热点及普遍性的纠纷,主动上门与调解员交流,防止调解的盲目性;对于在民调干部主持下达成协议而不能及时履行或全部履行的,实行司法确认制度,增强民调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调解的履行率。去年年初以来,该院共司法确认106份调解书,履约率达100%。
温县南张羌镇北张羌村三年前村内矛盾不断,打架斗殴邻里纠纷司空见惯,村民上访的、告状的骆绎不绝,一度是市、县挂牌的混乱村和帮扶村。面对这种混乱局面,该院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运用驻村巡回办案、和谐调解和诉调互动机制,使该村村民法律意识、和谐意识得到全面提高,群众间相处团结和睦。如今,该村依托鞋业优势,个体经济繁荣壮大,村民收入日益丰盈,成为远近文明的小康村。谈到这些变化,温县南张羌镇党委书记郑开乐感慨地说:“北张羌村的发展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农村要发展,没有稳定的发展环境很难实现。这些年,县法院给我们解决了许多阻碍农村发展的实质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