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提高刑事审判质量,5月20日,我院在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省院会议精神,通报商丘赵作海案件有关情况,深刻剖析错判原因,结合全市当前刑事审判工作实际,健全预防冤错案件发生的有效机制。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文太、党组成员勾志斌、市中院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和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和刑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韩文太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案件质量是刑事审判的生命,全市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刻剖析错案发生原因,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中切实做到:
一是一定要加强学习。谈学习虽然是老生常谈,但这是我们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的必由之路,是我们搞好审判工作的基础。目前每年都有大量的有关刑事审判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性文件出台,如果不进行及时学习,那么案件质量肯定得不到保障。而且今年是审判质量管理年,将有大量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这都有一个学习、消化的过程,才能运用于实践。因此,大家一定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保障学习时间和效果,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水平高的同事学习,真正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与时俱进,永不落伍。
二是一定要负起责任。责任与能力的关系需要辩证的看,一名刑事法官,即使能力很强,如果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照样办不好案件;反之,能力即使差一点,只要能认真负起责任,也可以弥补能力的不足,把工作做好。而且,刑事案件无大小、无难易,再小也涉及人身自由,容不得半点马虎。因此,大家要出于对法院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个人负责,常存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认认真真办理好案件,切切实实负起责任。
三是一定要坚持证据标准。从发生的冤错案件看,无一例外均是证据方面出现了问题。审查证据的过程就是查明事实的过程,大家在办理案件时,在审查证据时,不仅要审查证据的内容,更要严格审查取证程序,看是否存在违法取证的问题;不仅要审查有罪证据,更要严格审查无罪或罪轻证据,要把无罪证据查实,排除合理怀疑。对于被告人翻供的案件,要求法院承办人亲自查清翻供原因,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决不能仅凭办案机关的一纸说明了事。
四是一定要服从大局。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既要讲配合,又要重制约,坚持自己的定案标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存在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标准问题。对一些必须经党委协调的重大案件,既要尊重多家协调意见,又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把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讲清楚、说明白,敢于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自己的意见。对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定罪量刑等依法应当由法院负责的问题,人民法院必须负起责任,不能盲从迁就、牺牲原则。
五是一定要强化管理。要建立案件质量长效机制,更新办案理念,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合议庭评议案件规则、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规则,确保评议质量;对于重大刑事案件,要求合议庭成员必须交叉阅卷,分别制作阅卷笔录,不能仅凭承办人个人汇报,真正把好事实关和证据关;要健全完善审核把关机制,落实案件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和主管副院长层层把关机制,切实保障刑事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