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就人民法院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接受了焦作电视台记者的专访。
当问及人民法院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时,江院长指出,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要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牢牢把握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坚持政治立场和以法律为准绳之间的关系。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司法,为人民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照宪法法律的要求正确行使审判权,正确运用法律思想逻辑。实现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以法律为准绳的统一。二是要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之间的关系。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要十分清醒,立场要十分坚定,旗帜要十分鲜明,决不能有丝毫动摇。要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下,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行使,确保公正司法。三是要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法官要既能明辨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能够辩法析理,实现案结事了。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运用综合协调的手段,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要正确处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既依法严惩犯罪、又充分保障人权,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不枉不纵,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五是要正确处理独任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与审判监督管理之间的关系。在落实独任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的同时,强化对独任法官和合议庭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用高质量、高效率的执法办案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