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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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四个强化 突出四个抓手

沁阳市加大涉府、涉村案件执行力度

发布时间:2009-05-07 09:39:12


    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始后,沁阳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强化责任落实为抓手,以清理涉府、涉村案件为重点,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合力,全力推动人民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认识,抓落实。该市根据执行积案中涉府、涉村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于3月31日上午,组织13个乡镇办事处、相关局委召开了清理涉府、涉村执行积案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把清理执行积案做为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强化领导,抓责任。把执行工作纳入全市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增强各单位的责任意识。对所有涉府、涉村案件建立执行工作台账,明确包案领导,明确结案时限。被执行人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案件,该职能部门的“一把手”为案件责任人,其上级主管领导为包案领导;被行人为村委的案件,村支书和村委主任为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为包案领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执行彻底,妥善解决。同时要求案件的责任人和包案领导必须做好当事人的解释和疏导工作,决不能因案而引起当事人上访。

    三是强化联动,抓协调。对殊主体的案件(如涉及部队、改制企业等)特案特办,由市主要领导和市政法委进行协调解决。对确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单位,及时启动联动机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包案领导的责任。

    四是强化质量,抓回访。沁阳市专门成立了执行案件回访组,对已报执结涉府、涉村案件的申请人进行回访,确保案件质量,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停访息诉”。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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