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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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一设一帮”贯彻“三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0-06-02 16:38:59


    山阳区法院立案庭为全面贯彻“三项重点工作”,树立起法院窗口部门良好的自身形象,最大限度的方便来诉来访群众,切实减轻群众诉累,通过“一设一帮”方便来诉来访群众。

    一是设立群众来访等候区和休息区。山阳区法院立案庭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仔细观察发现由于立案大厅座位较少,在来诉群众较多时需要站在大厅外等候,较为不便,山阳区法院党组在听取干警建议后,本着贯彻张立勇院长:“要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并不充足的经费中抽出一部分专款,购置了两套沙发、茶几等家具,在立案大厅外设立“群众来访等候区”和“休息区”,并在大厅内设立饮水机、纸杯、报刊架等便民设施,随时可以取用,使群众来到法院能够有一个“落脚”的地方,减轻了群众的诉累,极大的方便了来访来诉群众,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庭长咨询台”帮助来访群众。由立案庭庭长和办案较为丰富的老法官组成“庭长咨询台”,来诉群众在立案环节中如立案材料的准备、诉状的拟写等问题都可以到咨询台进行咨询,通过“一人一帮”的原则避免同时接待多人造成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分析不透彻、解释不清楚的问题发生,同时从侧面促进了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提高了工作流程速度和效率,为案件的后期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收到了良好的舆论效果。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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