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法院要闻

市中院民三庭上下联动力促一批案件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0-06-03 18:34:12


    5月17日,尽管天气阴暗,不时下着蒙蒙细雨,这一切仍遮不住张继刚、张继双等七人的喜悦心情,他们一边数着从鑫源运输公司递过来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款,一边不住的地说,要没有两级法院共同努力,我们的补偿款还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得到。鑫源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补偿款发放完毕之后也面带笑容的说,遗留的职工安置问题解决了,企业多年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今后可以一心一意搞发展了。

    这是发生在温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的真实一幕。在市中级法院民三庭第一合议庭法官和县法院民一庭法官的共同协调下,张继刚、张继双等七人与鑫源运输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终于画上了句号,双方握手言和愉快的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鑫源运输公司当即拿出现款将协议内容兑付。

    今年以来,市中院民三庭在审判工作中,紧紧结合全市法院开展的“访民意、听民生、解民忧、办实事、促和谐”千人大走访活动中,深入乡村、企业、社区,耐心细致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把调解结案作为首选目标,切实做到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对调解的案件,也要继续跟踪到当事人全部履行完毕为止。温县张继刚、张继双等七人于1989年、1990年前后,到鑫源运输公司上班。1996年之后,因企业改变经营模式相继失业,公司仅向社保部门支付了统筹金、失业金。2008年12月,鑫源运输公司书面通知该七人解除劳动合同,但未办办理医疗保险,也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此案经仲裁,双方诉至法院,后又双方上诉至我院。中院民三庭承办法官阅卷后立刻意识到,案件经过劳动仲裁和一审,双方的情绪已经严重对立,二审如不能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稍有偏差,极有可能矛盾升级形成新的上访,即使案结事也不了。庭审之后,庭长李红卫和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多次研究,鉴于案件一审时已有调解基础,经和一审承办人交流,均认为此案以调解是最好的结案方式。两审达成一致后,二审承办人先后五次召集张继刚等个人到中院交流意见、讲解法律,指出超出法律规定的要求既得不到支持,同时又可能造成与用人单位对立,将来对案件的执行形成不利。与此同时,李红卫庭长也亲自二次到温县亲自会见鑫源运输公司董事长,给其详细讲解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法律依据。为配合案件的调节,温县法院吴金泉庭长在鑫源公司专门召开的董事会上介绍案情、讲解法律、陈明利害,极力说服每一名股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两级法院共同努力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协议,并自动履行完毕。

    民三庭在审理其他上诉案件时,一改过去坐堂问案的习惯,主动深入农村、企业、社区以及案发地查看现场,征求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坦诚的和基层法官交换看法,听取他们对案件处理上的认识,对一审事实清楚、判决得当,或存在一定瑕疵但不影响实体公正的案件,也给当事人解释清楚,取得当事人理解后,动员当事人调解结案或撤回上诉,彻底化解纠纷。如沁阳法院崇义法院审理的杨令营、杨振东与杨传庆相邻纠纷一案,由于一审未对三家宅基边界实地丈量,导致案件事实不清。二审时,合议庭审判长主动约请法庭庭长、承办人共同到当事人家里,在三方到场情况下按照各家的土地权证标注的尺寸认真丈量。经实地勘查后,原审原告杨传庆也感到自己超出范围在三家之间打院墙的请求不合适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当场要求撤回对杨振东、杨令营的起诉,杨振东、杨令营二人也表示理解,同时撤回了上诉。

    据民三庭第一合议庭统计,从5月4日到5月31日,已调撤二审案件十四起。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