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沁阳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采取多项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职能作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6月7日,该院的 38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民事案件审理65件,其中 35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参与审理刑事案件 30余起,参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 9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率达到了98 %。参与执行 43 次,42多起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在陪审员参审的所有案件中全部实现了无改判、零发还、无上访的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效果,该院定期开办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为人民陪审员学习法律法知识提供平台。各业务庭室还针对性地陪审员的具体业务进行指导,对有重大影响或有代表性的案件,及时组织人民陪审员旁听,以此提高人民陪审员分析证据、认定事实、使用法律的能力。为让陪审员专心工作,该院还与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单位及时进行沟通,合理协调好陪审和本职工作,为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工作创造积极条件。在选择陪审员参加庭审时,法官积极与陪审员沟通案情,使陪审员的专业优势在审判中充分发挥。与此同时,该院在政治处建立了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定期对陪审员的陪审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工作优秀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连续三个月考核不称职的,依法提请人大予以免职。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定期对陪审员参与审结的案件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发放陪审经费,以此提高陪审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