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里的“法制副校长”
作者:李红卫 发布时间:2010-06-11 14:54:21
为贯彻全省法院系统为期三个月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实施,修武县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在本院设立了专项活动办公室;同时拟制11名业务精通的法官作为法制副校长,深入辖区中小学,进行法制讲座和普法宣传,建立法院与校园联动机制,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延伸法律的服务功能。
图为修武法院的“法制副校长”们正在校园内,为孩子们讲解法律常识。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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