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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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法官的“人情案”

  发布时间:2009-05-08 10:34:50


    刘法官名叫刘银凤,女,中共党员,一级法官,现任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从事审判工作至今已经29年。29年中,在她所办理的众多案件里,有一桩特别的“人情案”,不仅为当事人双方所赞誉,而且至今还被人们津津乐道。

    事情发生在2005年,那年她在审理程某等5人诉郑州某公司、车主陈某、司机李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经调查得知死者程某农村户口,系火车站退休工人,每月有800多元的退休工资,且居住地造店村系回族聚集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对于死者的身份很难界定;同时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每次调解或开庭,原告方总要少则来20人左右,多者来40到50人不等,并扬言要对被告采取过激手段,面对这样的情形,如何控制矛盾激化是对一个法官的严峻考验。刘银凤先是对双方采取背靠背做工作,后又按法律规定将此案按农村计算约2.8万元,按城市居民计算赔偿约7万元的处理意见告知双方,让双方回去冷静处理此事,暂时稳定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随后,刘银凤多次通过电话与郑州的被告方联系,协商调解方案,这样既节省了被告的时间,又减轻了被告的精力,被告很受感动,消除了对法院有地方保护主义的顾虑,表示愿积极配合法院解决好此案。由于原告虽同意调解,但要求赔偿15万元始终不降,使调解再度陷入困境。

    一次偶然的机会,刘银凤听说五原告比较听他们一个亲戚的话,而这个亲戚又与某个法律工作者关系较好。听到这个消息后,刘银凤当即拨通了该法律工作者的电话,让其配合做五原告的亲戚工作,但成效不大。刘银凤便又找到五原告村的一名人大代表让其帮忙做工作,工作仍未作通。但刘银凤并没有放弃,后又多方打听到五原告与一名政协委员系同村、同学关系,于是,刘银凤便又拨通了这位政协委员的电话,请求他协助调解此案。当时这位政协委员没有时间,要等到晚上9点,刘银凤当即与这位政协委员约定晚上9点钟在中站区许衡广场见面。见面后,她便将调解意见告知了这位政协委员,该政协委员当场拨通了五原告的电话,讲明了调解的事情及法律规定,五原告深受感动地说:“没想到,为了我们家这点儿事,让刘法官跑了这么多路,费了这么多心,你告诉刘法官,就凭她这股子执着劲,我们什么也不说了,就按照她说的调解意见办吧。”

    第二天,刘银凤将原告的意见又电话告知了被告,被告也非常感激,当即表示愿意带着现金来一次性赔偿五原告。最终双方以6万元的赔偿圆满调解结案,并顺利执行。

    29年来,刘银凤法官正是凭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凭着人民法官爱人民的工作热情,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忘我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和赞誉。自2003年焦作市中院开展和谐调解活动起,她每年调、撤率均在80%以上,连续四年被市中院评为“十佳调解能手”、“和谐调解十大标兵”、“指导民调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她所在的民一庭也连续四年被市中院评为“调解优胜单位”、“先进民庭”、“办案质量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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