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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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条短信感动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0-06-24 15:21:38


    6月24日,被执行人徐宗给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燕发来短信表示:“我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完全是被你们办案人员诚心对待我的态度所感动,法官为将案子执行给我发了280多条短信,这种行为真正体现了现在法院提出的全面执行、文明执行、人文执行的工作理念,我谢谢你”。

    徐宗原籍江苏省海门市货隆镇闸南村,其长年在外承包工程,很少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诉讼时,徐宗未到庭,法官依法缺席判决,并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查封了徐宗的红旗牌轿车一辆。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徐宗抵触情绪很大,张燕法官按照户籍地邮寄的法律文书均以收件人拒签而被退回。此后,张燕法官通过其他途径打听到徐宗的手机后,给其发了一条短信:你与家具有限公司的案件,法院已受理执行,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应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请提供你的具体地址,我们好邮寄给你,另外你还有权选择评估和拍卖机构。被执行人徐宗收到短信后,回复让把上述文书寄到上海交虞梦转收。

    徐宗签收执行通知书及告知书后,张燕法官再次给其发短信:希望你履行判决义务,如法院拍卖你的车辆,你将会承担评估费、拍卖佣金,会加重你的负担。按照法律规定,我院依法对徐宗的车辆进行拍卖,由于该车系江苏牌照,竞买人担心不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两次拍卖均无人竞买。

    为执结此案,张燕法官不断以发短信的方式与被执行人沟通交流,引导其自觉履行判决义务,前后共发短信280余条。被执行人徐宗终于被张燕法官的真诚的态度所感动,表示一定配合法院执行,并主动打电话让其朋友来法院结合,与申请人、买受人达成了变卖车辆协议。6月18日,张燕法官到江苏为买受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徐宗积极配合,车辆过户手续顺利办妥。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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