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中院立案二庭法官经过耐心细致工作,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停访息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再审人雷道汉与被申请人李玉琴(已再婚)的女儿雷宇星因交通事故死亡后,李玉琴单方向解放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解放法院在未通知死者的生父雷道汉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审理了该案并作出了判决,判决后被告方将赔偿款支付给了李玉琴,李玉琴未将赔偿款给雷道汉分。雷道汉知道后以自己作为该案的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应当作为原告参加诉讼,但原审法院在未通知其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侵害了其诉讼权利,故向我院申请再审。我院立案二庭受理该案后,组成合议庭认真审查卷宗,询问当事人,认为雷道汉申请再审理由成立,但考虑到双方对案件事实及赔偿数额上均无异议的情况下,再审该案会增加当事人诉累,故合议庭通过多次耐心的做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申请再审人雷道汉随即撤回再审申请,一起再审案件被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