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法院为全面落实省高院关于“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本院关于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实际情况,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多措并举,在审判工作中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 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抓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权工作,院党组专门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民一庭,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日常工作,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监督、指导,并于每周四下午之前向市中院汇报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高效开展专项活动。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本院抽调业务精干,尤其是女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同时尽可能邀请女性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她们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亲和力较强的优势,并为弱势群体代言,通过案件审理程序依法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协调。针对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积极与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齐抓共管,建立完善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严打各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对于强奸、强制猥亵儿童、强迫卖淫等情节恶劣的案件,具有从重情节的,本院依法对被告人从重处罚,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