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焦作中院利用“摇号机”成功为案件当事人选择了鉴定机构,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今后,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官司,摇号机当“裁判”选择鉴定机构。
焦作中院技术处在受理由民三庭移送的甘肃冶金兰澳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澳公司)诉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公司)、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澳公司)股权纠纷一案后,三方当事人对选择鉴定机构意见分歧较大。兰澳公司坚持在长江以北城市选择鉴定机构,神火公司与沁澳公司则主张在长江以南沿海城市选择。技术处工作人员经过了解情况,对当事人多次调解,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使机构的选择真正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当事人发生更大冲突,7月12日上午,焦作中院技术处组织案件三方当事人到场,由院监察室监督,开始摇号选择机构。随着摇号机中黄色小球的不停转动,首先选出专业机构所在城市——太原市,之后再次启动摇号机,选出了位于太原市的鉴定机构……
焦作中院技术处处长冯师刚介绍说:“以前,经常有当事一方对另一方做的鉴定结论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这样就使得案件陷入无休止的重复鉴定中,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法院曾采用抓阄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但是由于其中人为因素较多,受到了当事人、中介机构的质疑。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购买了一台摇号机,由摇号决定选择结果。每次摇号前,双方当事人及参选鉴定机构必须全部到场,整个摇号过程也由法院监察室干警全程监督。”
“这个办法不错,透明度很高,没有任何人为因素,用摇号机选择的结果我们没有异议,都很满意。”当事人笑着说。之后,三方当事人愉快地在笔录上签下了各自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