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院的帮助,俺真不知道该咋办了。俺错怪法院了,今后再也不上访了……”7月12日,因相邻关系纠纷而上访一年多的残疾妇女孙竹青,在焦作中院法官的悉心帮助下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孙竹青紧紧握住法官的手喜极而泣……
2006年,一场车祸夺去了孙竹青的丈夫的生命,使本不富裕的小家庭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孙竹青拖着残疾的右腿,靠着微薄的收入养活着一家老小。然而祸不单行,2008年邻居高某以孙家围墙挤占了对方的通道和排水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
武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孙家的围墙确实堵塞了高家的厕所通道,影响了高家的正常生活,遂判令孙家自行拆除围墙。孙竹青不服提起上诉,焦作中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孙竹青始终想不通,“明明是高家占了自家的宅基地,为什么还要给对方腾地方?”为此,孙竹青四处上访,讨要说法。
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明听说此事后,先后三次接待了她,当面详细了解了情况。刘明副院长认为,按照司法程序,孙竹青应当先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可是考虑到当事人是一位残疾人,生活十分困难,出行十分不便,遂决定由焦作中院立案庭立即对此案进行复查。
然而,调查结果是法院的一、二审判决是正确的,孙竹青提出的对方侵占自己宅基地的说法,由于没有政府的确认而无法认定,案件一时间陷入了两难境地。
“虽然宅基地确权超出了法院的职权范围,但是我们不能把矛盾推出去,更不能放任不管,让老百姓在中间受难为。我们要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此事……”刘明副院长对办案法官提出了硬性要求。
接到任务后,法官们一方面找孙竹青做思想工作,解释一二审法院为什么要这样判,她败诉的原因是什么,法院下一步将如何帮助她协调解决这一问题。另一方面,法官们找当地政府协调双方宅基地确权事宜。经过多次不懈努力,武陟县政府法制办答应尽快协调解决此事,化解双方矛盾;孙竹青也答应撤诉,息诉罢访。
7月12日,焦作中院立案庭的法官们主动上门服务,为孙竹青办理了撤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