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法院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
作者: 张建忠 聂卓文 摄 发布时间:2010-07-14 08:39:51
沁阳市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纳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整体部署,充分发挥司法的引导、保障作用,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图为7月13日,法官结合有关文件在给义庄村的调解员们讲解调解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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