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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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蟊贼 上演超级老鹰叼小鸡

  发布时间:2009-05-12 10:39:24


    一个进过两次监狱的惯偷,秉性难改,监狱出来后继续以盗窃为乐,这次为了过足盗窃瘾,竟然租吊车两次大摇大摆地盗窃人家重约2吨多的大烘缸。案情大白后,该蟊贼被沁阳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000元   。  

    2009年的春节前夕,人们都在为过年而奔忙,被告人王某一个人闲着没事可干,就在街上乱转悠,当逛到音乐广场旁边的一条街上时,王某发现这条街上有一个废弃的空厂,里面放有三个烘缸,厂门没锁,也没有人看守。于是,王某就想:哪天把烘缸给偷走卖了。

    于是,王某就打电话给废品收购站的老板,谈卖烘缸的事,老板问从哪里弄的大家伙?王某说别人顶账给的。废品站老板看王某很着急,要将好好的烘缸按废铁的价格买,就认为那烘缸来路不正,因为只有赃物才会以很便宜的价格卖给废品站。王某说是顶账时,废品老板根本不信,见有利可图,废品老板就狠狠往下压价,最后两人以一斤一元的价格谈好了买卖。

    2009年正月十三,王某联系了一个姓张的吊车司机,并让他找了一辆大货车,去偷烘缸。吊车和大货车的司机都询问这烘缸是谁的,王某就又编了一套谎话,说自己在造纸设备厂工作,厂子倒闭了,烘缸是厂子倒闭后分的,现在拉去旧货市场买了。这样,王某就和两个车的司机说好以450元的价钱运送烘缸。

    当天下午,吊车司机在王某的指挥下将那个厂里最小的直径1·5米,高1·4米的烘缸吊出墙,放在大货车上拉到了废品收购站。经收购站过磅,烘缸重2吨半,当废品卖,按一斤1元收购,该烘缸卖了4800元。(按成品,该烘缸可卖15000元)

    过了十来天,王某见偷走烘缸没任何异常情况发生,就继续偷剩下的两个烘缸。王某再次找到收购站的老板,说还有一个10吨左右的烘缸,看他还要不要?老板说要,不过价钱按一斤8毛计算,王某同意了这个价钱。于是,王某又找了一个25吨重的吊车和一辆大型的运货车。

    正当王某忙着指挥吊车吊烘缸时,刚巧烘缸的主人来了,看见一帮陌生人忙忙碌碌的围着自己的烘缸转,赶紧报警。

    几分钟后,民警就来了,此时,王某正指挥吊车刚把烘缸吊到半空,还没吊出墙。

    (该案中,因废品收购站老板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依然收购烘缸,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此,判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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