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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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你咋啦” 换来一顿揍

  发布时间:2010-07-19 10:13:32


    俗话说,人要是倒霉啊,喝口凉水都塞牙。这不,这位倒霉的张某就因为从自己家里出来过马路到对面的移动营业厅缴纳手机费,短短的一分钟时间,就被人打的头破血流住进了医院。今天上午,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小甲、小乙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七个月。

    3月26日下午,原告张某从家里出来,到马路对面的移动大厅缴纳手机费。刚过马路,迎面走来了两个年轻人,张某的胳膊和迎面而来的小甲的胳膊碰了一下。张某看两人走路摇摇晃晃的,就问了一句“你咋啦?”,小甲反问了一句“你咋啦?”说着就一拳头砸在了张某的脸上。有了第一拳就有第二拳,小甲和小乙两人围着张某拳打脚踢,一阵乱打。站在马路对面家门口的张某的家人发现张某被打,赶紧也跑过马路把他们拉开。此时,张某已满脸是血,被打懵了,躺在地上起不来,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张某的伤势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甲、小乙酒后滋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本案系共同犯罪,均系主犯,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按照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因两被告和被害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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