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6日,孟州市泰利杰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来到河南省焦作中院执行局,代表该公司将一面绣有“不畏强暴,勇敢执法 ”字样的锦旗送到了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志峰的手中。为了此案的成功执行,焦作中院的执行法官曾付出的血的代价。
2008年12月5日,焦作中院受理了孟州市泰利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江苏省常州市一步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一案。当月,焦作中院的执行法官便远赴千里之外的常州市展开执行工作。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一步干燥公司公然煽动职工暴力抗法,不仅将警车砸坏,而且对执行法官进行围攻、殴打,导致一位副局长腿部受伤,执行工作严重受阻。
此次暴力抗法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并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江必新副院长亲自作出批示,最高法院办公厅交付江苏省高院办理。后经过焦作中院与常州中院的协商,2008年12月26日焦作中院将此案委托常州中院执行。然而,2009年3月17日,常州中院函告焦作中院,因委托执行事项不清,建议通过两省高院共同协调处理本案执行相关事宜,并将案件退回。至此,案件的执行工作再次陷入困境。
此后,一步干燥公司采取各种措施拖延执行,并于2009年4月3日,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要求对本案进行再审,案件执行被迫中止。2009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一步干燥公司的再审申请。2010年5月份,泰利杰公司向焦作中院申请恢复执行。
为了确保每一位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捍卫法律的尊严不受亵渎,赵志峰局长下定决心,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也一定要将此案执行到底。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在河南高院和江苏高院的协调下,焦作中院与常州党委、政府、中院反复进行沟通与协商,终于在本案的执行工作上达成共识。
2010年6月19日,赵志峰局长一行4人再赴常州。为了不激化矛盾,消除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确保案件顺利执行,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以及当地法院的配合下,对一步干燥公司进行了长达8天的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使一步干燥公司抗拒执行的立场发生转变,同泰利杰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与次日按协议履行完毕。
至此该起跨省执行任务圆满完成,使泰利杰公司从长达3年多的诉累中彻底解脱出来,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