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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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坚决不让藏族同胞流血再流泪

  发布时间:2010-08-04 10:02:04


    7月27日,让我们永远记住这感动人心的画面。“感谢法官、感谢法院、感谢人民政府”。一个24岁坚强的小伙子深深地向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

    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这个多年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小伙子蔡某,没有被炎炎的烈日压倒、没有被凛冽的寒风吹倒、没有被建筑工地巨大的钢筋压倒、没有被建筑工地滚滚的尘灰淹没,但是当他从山阳区法院高新法庭庭长郭明光手中接过1.7万元医疗费时,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留下了激动泪水。他仅仅握住郭庭长的手说,“我替俺媳妇小花谢谢你们了”。

   问题窨井险些夺去藏族同胞的生命

    巨小花(化名),藏族,一个年轻美丽的教师,肩负着培养国家栋梁的神圣职责。为了生活的需要,她与丈夫蔡某两地分居,自己在青海省居住,而丈夫蔡某却只身一人背井离乡到焦作建筑工地打工。2010年的“五一”假期到了,巨小花抱着小孩,不远千里来到焦作探望丈夫。一家人沉浸在团聚的喜悦中。2010年4月30日上午,怀着对一个城市的好奇,巨小花抱着小孩走出了建筑工地的大门,出去看看。当她沿着高新区神州路的人行道步行时,感觉脚下一空眼前一黑,掉进两米深的窨井中。 半分钟后,她的呼救声引来路人,在路人的帮助下将巨小花拉了上来。 巨小花和两岁的孩子小蔡满脸鲜血,全身是伤。路人拨打了110和120。 随后母子二人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过手术治疗巨小花和孩子逃过一劫。手术后由于交不起巨额的医疗费用,巨小花的丈夫蔡某再次陷入困境之中,无奈之下,巨小花从医院出院进行保守治疗。

    伤者家属:为治疗费一筹莫展

    由于交不起医疗费,巨小花只能回到了丈夫所在的工地,躺在了简易工棚中进行休养。由于伤及腿部,巨小花无法下地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丈夫蔡某不得不停工照顾其妻子,他们的儿子小蔡也被送往老家进行照顾。医院缴费单显示,丈夫蔡某为爱人和孩子已支出了1.5万元的医疗费,前期的医疗费用都是借工地上工友的工资,下一步的治疗,仍需要大量的费用。看着病床上的妻子,丈夫蔡某直发愁,接下来的治疗费用在哪里呢?

    亲情感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事发已经两个多月了,蔡某也没有找到这个伤人窨井的主人。在工地上,工友们也积极给蔡某出主意想办法,他们建议蔡某走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权利。2010年7月初的一天,山阳区法院高新法庭接待了蔡某,当看过蔡某的材料后,郭庭长深感问题的严重性,国家向来注重保护少数民族同胞的利益,发生这样的事件,不容忽视。郭庭长当即给院党组进行汇报,该院党组十分重视,专门组织立案庭、审判业务庭、执行局多个部门召开协调会,为藏民同胞开辟“绿色通道”。诉讼费用予以免交,并于立案当日立即将案件批转到高新法庭。郭庭长接受案件后,当日下午冒着酷暑到工地看望了躺在病床上的巨小花。并嘱托其好好养伤,赔偿问题法院会尽快予以解决。事后,郭庭长又亲自到多家通讯公司了解情况,经过法院多方的协调,最终该窨井的建设方将巨小花前期的1.7万元医疗费用支付给了受害人。于是发生了本文开始感人的一幕。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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