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行政争议案件的协调和解力度,今年以来,解放法院在行政案件审判工作中实行“四到位”,效果显著。截止目前,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5件,协调撤诉5件,协调撤诉率达100%。
一是源头预防到位。该院积极与辖区内工商局、环保局、劳动局等行政机关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并通过授课培训、旁听庭审、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因行政不当或行政违法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
二是救助措施到位。该院对生活困难、路途较远的行政纠纷相对人实行上门立案、入户沟通协调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其诉累;在减、缓、免其诉讼费的同时,该院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
三是沟通协调到位。在案件审理阶段,该院法官积极深入当事人家中或单位,了解案件起因,找准问题的症结及协调切入点,用情、法、理促使双方沟通协调;同时,积极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诉讼代理人及其相关人员参与协调,提高案件的协调和解率。
四是跟踪回访到位。对每起协调解决行政纠纷案件,该院实行跟踪回访制,及时督促双方按和解内容履行,并对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困难,积极协调解决;同时,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不合法、不规范问题,该院及时向被诉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