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两级法院率先完成警车检验工作
作者:李建强 发布时间:2010-08-06 09:28:24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警车定期检验的通知精神,焦作中院认真组织、加班加点整理统计警车数量,积极主动与市公安局行政科联系,协调有关事项。对每辆警车认真排查,达到警车要求,在不影响全院工作的同时,相互调配用车,合理分流,利用两天时间对全市法院系统173台警车进行检验,经公安逐一检验,全市法院173台警车全部合格,检验率100%,在焦作市政法系统率先完成警车检验工作。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