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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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四项要求贯彻专题教育活动暨案件评查动员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0-08-11 10:30:09


    为迅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暨案件评查动员会精神,8月10日下午,焦作中院召开了由各业务庭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明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由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对排查出的可能存在问题案件的办理情况。最后,常务副院长刘明在讲话中指出,目前,专题教育活动已进入纠正整改阶段,这是专题教育活动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抓好纠正整改工作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专题教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高度来认识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突出重点,在检查整改上下工夫。要把案件办理的重点放在查摆和纠正问题上,通过对这些案件办理,看查摆问题是否准确,整改措施是否有力,责任追究是否到位。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业务部门要将案件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人。要迅速到相关基层法院进行督导,与基层法院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想方设法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确保按期完成上级要求的整改任务。

    四是统一标准,确保办理案件质量。要严格按照省法院和市中院关于专题教育活动整改方案的要求,严格结案程序,逐级审核把关,确保办案质量,务必使办理案件达到“当事人满意”的标准。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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