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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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成立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

  发布时间:2010-08-12 18:28:04





    “民商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必将会加强焦作法学会的组织建设,繁荣法学研究,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焦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原振喜在焦作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挂牌成立大会上动情的说道。8月12日,焦作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成立大会焦作中院隆重召开。焦作市政法委书记原振喜、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更生出席会议。焦作市民商事法学研究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共计1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焦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尚在军主持。

    会上,曹更生副院长首先汇报了成立焦作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的筹备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焦作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并选举曹更生同志为焦作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同时还选举产生了副会长6名、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16名。

    最后,原振喜书记就进一步加强焦作市法学会建设,推动法学研究工作繁荣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

    原书记指出,要充分认识法学研究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法学研究活动,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强化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根本途径,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依法执政的重要保证,是促进法学与经济结合、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

     原书记强调,要准确把握法学研究活动的政治方向。在党对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的领导下,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时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领域中的指导地位,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学研究工作。结合我国目前的法治实践就是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思想。

    原书记最后指出,要不断推动焦作市法学研究工作新发展。民商法学研究要立足实际,把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攻方向,以解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司法问题。同时要加强民商法学研究对法律实践特别是司法实践的指导,促进法学研究的学术效益向社会效益的转化,实现民商法学研究理论与民商事审判实践的相互促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焦作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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