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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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未年犯 心语来寄托

  发布时间:2010-08-17 10:45:28


    近日,山阳区法院刑庭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不由得使人心揪起来:2009年9月27日22时许,被告人小张、小唐和被害人小王及其他三人共同在焦作市一家拉面馆吃饭喝酒时,小王对小唐的不屑与挖苦,导致二人发生了口角并进行互相殴打,小唐的好友小张看到朋友受辱,出于哥们义气与小唐一起殴打小王。无意中的一推使小王头部猛撞地板棱角,伤及头部。经鉴定,被害人小王的损伤程度为重伤。随后,公安机关对其二人进行拘留逮捕,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此时,被告人小张正是准备高考的高三学生,小唐是中专未毕业的在校学生。在审理该起案件中,合议庭组成人员考虑到此二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且是在校学生,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负责该起案件审理的合议庭法官经过评议,最后各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执行。

    判决下来了,当二被告人即将被带出法庭之时,他们跪拜自己的父母,痛哭流涕,一个沙哑的声音高喊着:“爸、妈我错了,儿子不孝,请原谅儿子的无知吧!今后我一定做个好孩子,不再给您惹事添麻烦。原谅您不孝的儿子吧……”听到这撕心裂肺的忏悔,作为一名法官我的眼睛湿润了,本起案件涉及的三个孩子都为自己的愚昧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对于小张而言,身为一名高三学生,由于刑事判决之前的拘留失去了一次高考机会,本来现在应该即将成为某所高校的一名大学生,而一时的冲动,导致自己将背着刑责完成自己的学业,他的未来将如何我们无从定论。而小王,一名中专在校生,此次案件的高额赔偿费导致家庭破裂,瘦弱的母亲为其承担了一切,学业就此终结。他前方的道路在哪里?毋庸置疑,只能由自己掌好舵,把好帆。无论走到哪里,我想他都会牢记本次教训:自己的青春只能自己买单。而被害人小王也因年少的冲动承受惨痛的代价,头部的严重受伤致使自己留有后遗症。已经不再是一个体格健全之人,常年需要他人的陪护与照顾。

    写到此,我想起一句自己很喜欢的描写青春的话:“青春如花,姹紫嫣红;青春如歌,美妙动听;青春如诗,意境深远; 青春如梦,绚丽多姿。”多么美妙!每一个处于青春时期的人都会期待着自己的青春如一轮朝阳,充满阳光与温暖,激情飞跃、如火一般蒸蒸日上。可是,他们——未成年犯,一群未成年的孩子,却将自己的青春在不谙世事时期就此定格。他们的无知与狂妄不仅使家庭背负高额的债务,还令自己背上永远抹不掉的刑责。他们荒废了学业、搁置了青春、危害了社会……后悔当初的盲从与冲动,晚矣!他们曾经是单纯的孩子,一次血的教训之后明白了青春是短暂的,经受不起自己的肆意挥霍。他们希望能单纯一辈子,可是现实告诉他们:自己的青春,还是要自己买单。

    作为一名工作在刑事审判战线上的我,在经历一次次类似这样的审判后,我心如刀绞,不愿再看到那些可爱的稚嫩的脸庞从此充斥着负罪感、那些炯炯的眼神从此忧郁起来……在此,借着自己多年的审判经验真诚的告诉处于青春年少的你:人生没有彩排,现实是一记记真实的耳光。在年少时期,可以任由自己疯狂的胡闹,但心底却应该清楚的知道,没有人会为你的行为承担责任,金钱买不到一切,也换不来所有,自己的青春只能自己买单。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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