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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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一庭采取六项措施服务巡回审判

  发布时间:2010-08-20 09:56:51


    今年以来,立案一庭认真领会省高院巡回审判精神,按照中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先后采取六项措施服务巡回审判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案件立案、排期送达、开庭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二是结合2010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要求,将巡回审判纳入全庭工作重点,统一干警思想,增强大局意识。三是由主管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副庭长专门负责协调、督导我院的巡回审判工作。四是为保证巡回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开庭质量和社会效果,在立案环节,该庭就认真查阅卷宗,凡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有信访苗头、当事人不在同一辖区的案件,建议审判业务庭不做巡回审判案件办理。五是为做好巡回审判开庭的一次成功率,提高庭审效率,安排开庭时间时,尽量将同一辖区或同一合议庭的案件安排在同一天开庭,方便开庭的同时也便于安排书记员记录。六是做好统计报表工作,该庭坚持及时开庭、及时统计的做法,指派专门人员做好巡回审判案件的统计工作,便于及时掌握情况,全面了解巡回审判开展进度。由于措施得力、服务到位,目前我院已办理巡回审判案件120余起,未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在前不久全省法院十件实事检查中,得到了省高院检查组的肯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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