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案件快报

七子女怠赡养 老母含悲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0-08-20 11:29:19


    赡养老人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8月19日,焦作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成功的调解了一起八旬老人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孙老太现已86岁高龄,在艰难的生活中育有二子五女。2001年孙老太的老伴因病去世。老伴去世后,孙老太经子女协商由其两个儿子轮流照顾,但是没过多久,孙老太的大部分时间就由其五个女儿轮流照顾了,其两个儿子从未给过老人生活费。

    焦作市大部分地方的风俗是:出嫁的女儿是亲戚,只有儿子是家里人。老人一般是跟儿子过,也就是由儿子赡养。如今老人的温饱问题和看病的医药费都只能向女儿要,儿子们却置身事外老人心里很不是滋味。2009年7月,老人左手麻木,要求儿子们带其前往医院治疗,儿子们却以各种理由推诿。

    随着年事增高,疾病缠身,老人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生活陷入了极度困难。无奈之下,只有将几个孩子告上法庭。

    为了化解母子赡养矛盾,把老人的养老问题落实好,办案法官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切入,对被告不尽赡养义务的错误思想进行了批评教育。法官从老人养育孩子付出的艰辛开始说起:从孩子出生、子女教育、子女成家立业、并帮组子女照顾孙辈,无一不是父母全身心的投入,子女才有幸福的今天。法律也规定了子女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不允许有任何借口不赡养老人。对于那些不赡养、虐待老人的子女,都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经说服教育,孙老太的孩子们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认识到赡养老人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而不是负担。办案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就连旁边的孙老太的几个孙儿也深受感动,他们主动要求承担老人的赡养义务,和自己的父母一起对老人进行赡养。

    这起备受村民关注的赡养纠纷案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得以调解成功:老人的赡养由儿子赡养,其医疗费生活费由七个子女共同承担。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