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两家相安无事的邻居,却因一条死狗引发一场大战,造成两人受伤一人入狱的惨局。近日,解放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军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受害人张萍医药费17000余元。
被告人李军与被害人张萍均系焦作市王褚乡村民,且是一路之隔的邻居。2009年11月17日下午,李军的妻子小丽发现自己菜地里有一条死狗,嫌太脏,就随手将死狗扔到门前的路上,因这条路也在杨力的门前,所以引起了杨力的不满,遂与小丽发生冲突,两人互相吵骂起来,随之互殴。后来小丽就打电话将此事告诉正在上班的丈夫李军,李军听到妻子的哭诉后马上从单位赶回家中,拿着木棍、刀具就到杨力家打架。杨力和妻子张萍看到李军这阵势,也忙拿持铁钎、扁担迎战,杨力的儿子杨峰也冲上去拦架。在互殴过程中,李军用木棍将张萍左前臂和杨峰头部、面部打伤,用刀将杨峰左肩胛捅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萍之损伤程度为轻伤。张萍受伤后,在焦作市某医院住院治疗32天,花费医疗费1000多元;住院期间需1人陪护,医嘱建议休息三个月,张萍的月收入为19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军在得知其妻子和他人互殴后,持木棍和刀具到杨力家,和杨力夫妇发生互殴,在互殴中致使被害人张萍左前臂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张萍身体受到伤害,对被告人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也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法院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文中人物姓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