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落实四项服务措施,竭力为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严打方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重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妨害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类犯罪,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是妥善审理涉企案件。为企业诉讼开辟“绿色通道”, 做到快审、快结。依法保护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滥用强制措施,不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将公正、优质、高效方针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在处理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而引发的劳资、债务、合同等纠纷时,尽量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妥善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努力在司法层面把损失降至最低。 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化解,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经济发展营造有序的行政管理环境。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审判中热点、难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