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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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法院三项措施全程监督案件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09-05-14 10:34:49


    博爱县法院为加强审判工作,使各类案件公正、快速审结,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对各审判环节实施强硬监督,多种制度约束法官审判行为,从而带动队伍建设、廉政监督、审判活动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将廉政监督的触角伸向审判的各项环节,使审判活动全程在阳光下操作。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案件主审法官必须对审监、纪检签订审限和廉政承诺卡,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审结,并不得接受当事人吃请等违纪行为。二是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做到文明审判,自我约束。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中言语规范,文明用语,不得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粗鲁提问,大声呵斥,做文明法官,做文明法庭。三是对案件实行严格考评,坚决做到公正审判、公正判决。结合实际审判工作,制订了《案件审判监督考评办法》,针对性对审判审判中出现的发还、改判、再审等审判情况进行细化管理和考评,对因审判失误发生当事人上访的将对审判法官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还结合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博爱法院实施审判严格监督,公正司法,案件审判质量明显上升,今年以来,该法院已审结各类案件460件,超审限为零,一类卷占98%,改判、发还或再审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61.2%,。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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